问题 | 刑事拘留属于什么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是惩罚行为,而仅仅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制度适用范围仅限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出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之下,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得以顺畅开展,对于现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涉嫌严重犯罪罪名的人员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此举的根本宗旨在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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