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是有充足的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措施并非预示着已经获得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来进行定罪裁决。
此举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和取证过程当中,遭遇法定、紧急状况之下,针对那些被指控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采取的一种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这种情况常常源于初步的证据线索指向某些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然而,这些证据往往尚未足够坚实到足以支撑定罪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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