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必须法院判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法定权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具体而言,这种措施针对的是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现行犯或被告人。 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相关人员采取临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即刑事拘留。 然而,刑事拘留并非最终的法律裁决结果,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手段,旨在为后续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在刑事拘留之后,案件将继续进行深入的侦查工作,由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并做出有罪判决。 只有在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后,才能正式确认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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