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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过七天是刑事拘留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逾越七整天并非机械地意味着刑事拘留的实施。
通常而言,公安机关在决定拘留某人后,如果认定需要执行逮捕措施,则应在拘留期结束之前的三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其审查批准。
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中,如案件情况异常复杂或者人员违法行为具有流窜性质以及多次犯法等恶劣情节时,提请批准的时间可酌情予以适当延长,最长延长期限为一到四个工作日不等。
然而针对涉及团伙犯罪或重大嫌疑人的案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因此,超过七天的拘留期限并不排除案件尚处于调查取证阶段,尚未完成所有必要程序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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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