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被警察带走一般通知哪位家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实施传唤请求,若未能找到被传唤之人,则可能寻求被传唤者亲属协助。
通常情况下,传唤相关事宜应由本人得知,如认定无法寻觅到本人,亦可传递信息至其家属手中并交付传唤证明文件,如两人皆不在家,且家中无人接待,可请示其所在社区的负责人。
当公安机关采取传唤途径以获取有关犯罪嫌疑犯的信息,在犯罪嫌疑人露面之后,应立即将此人押解归案展开询问,如再次难以寻觅犯罪嫌疑人身影,可授权家属或村内负责人员代为转交。
当政府机关依据职权进行强制传唤,若仍未能寻获本人,可以考虑采用拘捕之刑事措施,令涉案人员束手就擒,警署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需传唤违法违规者接受质询,必须提供相应的传唤证明文件,要求相关人员在该文件上签名确认,同时通告他们的家属某些具体事项。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部门在决定拘留或者逮捕特定犯罪嫌犯前,必须在拘留或逮捕完毕后的24个小时之内,通知到被拘留者的直系亲属;
唯在试图通知时发现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的犯罪,以及可能对调查造成干扰的其他特殊情形下不得通知,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个人,公安机关须尽快明确向其家属披露传唤因由及场所所在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9 1: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