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警都是刑事拘留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警察的工作职责并不仅仅局限于实施刑事拘留行为。
刑事警察的核心任务是对各类刑事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及侦破工作。 在案件处理流程中,是否需要采取刑事拘留手段,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所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 唯有当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后,才能对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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