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资料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拘,乃指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接手的案件调查环节中,针对那些涉嫌犯罪的现行者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构需持有足够的证据证实该名被拘留人员存在犯罪之嫌,并且符合法定的紧急状况,即,是否正处在筹备阶段、行为实施阶段,抑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刻被察觉等状况。 除此之外,公安部门还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附带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方可签发《拘留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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