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可以免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形下,解除刑事拘留要求达到特定的标准和条件。
例如犯罪情节极为轻微、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有限,经法律认定并不构成犯罪的案件; 已经超出了法定追诉期的案件; 受到国家豁免令而免去刑罚的案件; 依据刑法规定需要诉讼当事人提出指控,但却未提/或已撤诉的案件; 以及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如完全失聪和无法自理的聋哑人士,或者看不见光明的盲人)等。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每项个案,都必须结合各类相关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审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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