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是故意伤害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什么样的情况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即对他人身体实施恶意攻击之行为的描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个体,都极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处罚。若伤害行为致使受害人遭受重伤,则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而当伤害行为导致受害人失去生命,或者以极其残忍的方式使受害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时,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什么样的情况才会刑事拘留 涉及被刑事拘留的七种情况如下所示: 首先是正在筹划进行违法行为或已经实施非法活动且在稍纵即逝间即刻被查获者; 其次是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以确凿的罪行指控者; 第三类是在居所或居住场所中涉及到犯罪证据的搜寻与查找者; 第四类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者; 第五类是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嫌疑人; 第六类是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不明的涉案人员; 最后一类则是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涉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故意伤害罪特指未经许可而对他人生命健康的蓄意侵害行为,此种犯罪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实施该罪行的罪犯,处罚范围涵盖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其他相关刑罚;若造成受害者重度伤害,则可能处以三年以上十年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其丧失生命或者造成严重残障,犯罪分子将要承担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亦或是极刑之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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