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超市有卖东西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刑事拘留在经过法律程序后会在看守所进行执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在看守所内部设立超市进行商品买卖的情况实属罕见。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这一措施,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针对未经审判确认有罪而临时剥夺自然人生命自由的行为实施的强制性手段。 在此情形之下,拘留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将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看守所负责提供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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