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受审时间多长正常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最长可被拘留37天。
公安部门如若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人民检察机构进行审核批准。 然而,在特别情况下,比如需要跨地区侦查或大规模团伙犯罪时,审查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为多达6个工作日。 此外,对于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集体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更是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报案。 人民检察机构应该在接到公安部门递交的逮捕申请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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