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斗殴被刑事拘留一般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嫌参与斗殴并因此而受到刑事拘留的涉案者,其羁押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三十七日这个法定上限。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段时限是不可逾越的铁律,对于那些复杂程度较高、牵扯人数众多以及需要更多调查取证工作的案件来说,其拘留时间有可能被适度延长。 在该类案件的拘留期间内,国家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案件展开深入的调查和侦破工作,若经审查后确认犯罪证据确凿充分,他们将会向当地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涉案人员; 反之,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者的罪行,那么公安机关则有可能会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如变更为监视居住或直接释放当事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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