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可判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一旦对某人进行逮捕之后便无法再将其施以刑事拘留的举措了。
逮捕相较于刑事拘留而言,是更为强硬严苛的一种刑事法律手段,往往会在获取到充分有效且能证明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的证据,以及在判断认为嫌疑人的行为可能触发有期徒刑乃至更重罪行的惩罚时,才会考虑采用此类强制措施。 另外在其他情形下,如通过取保候审或其他变通方式难以有效地防止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发生时,也常常会进行逮捕这一步骤。 而至于刑事拘留,它主要是用于在紧迫情况下,因时间紧张来不及遵循正常的逮捕流程时所作出的临时性的保护性措施。 因此一旦该个人已被依法逮捕,便无法再次实施刑事拘留这一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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