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否探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拘留行动通常不被许可进行亲属探视。
这种拘留措施被称为“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相关案件的过程中所实施。 具体来说,当他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法定紧急事件并且确定了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时,会临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 在此期间,由于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为确保侦查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以及避免可能出现的串供、销毁证据等违规行为,通常规定不允许亲人前来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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