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算在判刑期内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被强制拘留期间的期限通常被视为可以折算为相应的刑期。
具体而言,若案件最后的裁定结果为管制罪名成立,则每一天的拘留将被视为折抵两日的刑期; 相反地,倘若其被裁定有罪并由拘役或有期徒刑这样的刑罚所惩处,那么每一天的拘留便会被视为折抵一日的刑期。 究其原因,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同样被视作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项限制其人身自由之严厉措施,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其与最终被依法判决执行的刑期之间应进行科学合理的换算和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