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嫌疑犯的拘留时长往往是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的。
通常来说,调查的拘留期不能超过两个月。 若遇到案件极其复杂,即便在设定的期限内仍然无法得出结论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适当延长一个月。 针对那些位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涉及重大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团伙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涉及犯罪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在前述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工作,那么经过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可以再次延长两个月。 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如果按照上述规定延长了拘留期限后,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那么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批准或决定再次延长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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