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戒毒期满后还会要求验毛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社区戒毒期满后还会要求验毛发吗 在目前阶段,我国尚未出台全国性的统一法规制度。 然而,各省市都针对此事项制定了相应的详细条例和细则。社区矫正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义务,包括定期向司法机关汇报他们在遵守纪律、接受监管、参与教育学习、参与社区服务及社会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当遇到诸如居住地变更、职业变更、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或者与可能对其矫正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接触时,社区矫正人员必须立即向司法机关进行报告。对于被批准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他们还需要每月向司法机关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并每季度向司法机关提交病情复查报告。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二、社区戒毒期间被刑事拘留留家人怎么办 当受刑人正在接受社区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之际却不幸遭受刑事拘留时,他家人的首个重要职责便是对其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及其遭受拘留的理由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之后,他们应尽快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取有效建议。他们在此过程中享有权利,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庭申请取保候审或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另外,他们也需积极与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保持良好沟通,时刻关注案件发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现阶段的中国境内,尚无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法规制度,但是各个省份已出台详尽且精细的相关条例和实施细则。社区矫正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按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其日常表现,考察其在纪律遵从、监管承受能力、教育学习成果、社区服务参与以及社会活动参与等方面的表现。若遇特殊情况或者与可能对其产生负面影响的人员进行接触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对于正在接受保外就医治疗的人员,他们还需要每月向相关部门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并每季度提交病情复查报告以供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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