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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期间求当事人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面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实施刑事拘留,这是通过限制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以达到暂时性禁锢的目的。
在追诉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例如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这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来保护社会安全。
然而,在侦查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串供、毁灭证据等行为,以及确保侦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法律通常规定禁止家属与被拘留者见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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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0: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