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处罚是不是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处罚与刑事拘留并非同一概念。
刑事处罚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相关刑罚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犯罪分子,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分别适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最为严厉的死刑; 此外,还包含附加刑,如剥夺罚金的权利、取消政治权利以及没收个人所有财产等多种方式。 而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对于其直接管辖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实行的一项临时性、暂时性的司法强制手段,仅适用于现行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旨在控制和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权,以协助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因此,应当明确认识到,刑事拘留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本身并非作为最终惩处的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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