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多久能见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嫌疑犯遭受刑事拘留之后,一般的亲属是无法与其取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的,唯有经由被告人的授权委托,专门的辩护律师才能够得以亲临其现场,与被拘留人保持直接且密切的联系。
而辩护律师的首次介入时间,应该是从嫌疑人被侦查机构首次传唤接受讯问或者接受警方实施的某种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可长达37日之久。 在这段时日内,相关的调查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保证整个调查过程能够顺利地推进下去,因此通常的做法是严格限制被告人家属与被告之间的接触和会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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