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后是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的问题,我要明确指出,被决定刑事拘留的人,在拘留期限长达37日之后,未必就已经进入了逮捕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法定最长时限为37天。 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对案情展开深入调查和侦讯工作。 若经过审理判断有必要对嫌犯实施逮捕,他们将会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便获取由检察官签发的逮捕令。 然而,如果发现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况,公安机关也有权依据法律进行相应的调整,比如变更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措施类型,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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