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有啥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之间有着显著差异。
首先,它们的本质属性迥异。 刑拘作为刑法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主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正常、顺利地推进; 而治安拘留乃是针对那些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之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其次,二者所适用的对象群体亦有所不同。 刑拘主要适用于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而治安拘留则主要针对那些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主体。 再者,二者的执行期限也大相径庭。 刑拘的最长期限通常不得超过37天; 而治安拘留的期限则为1日至15日不等。 最后,二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亦呈现出较大差别。 刑拘的实施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而治安拘留的执行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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