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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如何计算时间和日期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的时间计算以及具体日期的确立,乃是一项涉及诸多复杂因素,然而却有着严格规章制度的议题。
一般而言,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自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刑事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
拘留的时限通常设定为三天,然而在特定情形之下,这一期限可予以适当延长,最多可达四天之久;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屡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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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