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批准逮捕多久起诉对方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获得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不会提出控诉指控方,同样也不存在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定来决定何种时候进行上诉。
这关键取决于案件的具体特性以及调查的进程现状。 倘若检察院未能通过逮捕令,公安机构会有可能持续调查搜集新的证据。 历经充分调查后,若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妥当,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会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此过程所需耗费的时间长度难以预料,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性、证据收集难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由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如遇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十五天; 若犯罪嫌疑人承认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并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内做出决定,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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