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什么情况下保险拒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一般什么情况下保险拒赔 1.若事故涉及本方家庭成员,则不予赔偿。 2.车辆若未能按规定期限进行年度检验或未能顺利完成该项工作而引发事故导致的损失,将不予赔偿。 3.当车辆处于维修阶段时发生的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同样不会得到赔偿。 4.新购车辆尚未注册登记、没有临时行驶牌照或者临时牌照已过有效期范围内出现事故所导致的损失,将无法获得赔偿。 5.如果被保险人自愿选择放弃追索权,那么此类情况将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6.驾驶证遗失、遭受损坏或在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辆所导致的损失,也将得不到赔偿。 7.在收费停车场内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丢失,同样不会得到赔偿。 8.若事故发生后超过48小时仍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可能会面临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 9.对于车辆新增设备的损害,同样不会得到赔偿。 10.在缴纳保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同样不会得到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一般什么情况得取保候审 以下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几种情形: 首先,涉嫌犯罪者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其次,虽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惩罚,但是其犯罪行为不会对社会产生实质性危害; 再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应予以逮捕,但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进行羁押,例如因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也可考虑取保候审; 最后,依法应当逮捕,然而犯罪嫌疑人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需要照顾自己的孩子,这种情况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1.家庭突发事件致损、车辆在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或正在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新购置车辆未注册登记或使用过期临时牌照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因主动放弃索赔要求的情况;在驾照丢失、损坏或更换期间进行驾驶活动造成的交通事故;因疏忽将车辆遗留在收费停车场导致的车辆损失;超过48小时仍未向警方报告的交通事故;以及在增加其他设备后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交通事故等情形,全部不提供赔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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