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拘留最长多久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犯罪的诉讼程序之中,被拘留之后直至法庭作出判决并无明确的时间规定。
就一般而言,我国法律所允许的最长拘留时长为37天。 然而,刑事拘留阶段与法庭开庭审理之间的具体时间跨度往往会受到案件本身复杂性、资料收集进度以及检察院审查起诉所需时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调查过程中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大约为两个月左右,而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调查期甚至可延长至数月之久; 至于检察院处理相关公诉的时间,通常情况下为一个月,但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其审查起诉的时间则有可能延长至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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