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陪同人员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醉驾陪同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他们通常并不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除非明确存在着胁迫、教唆驾驶员进行酗酒驾驶等蓄意渎职行为。
然而,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之下,倘若陪同人员在知晓驾驶员饮酒后并未加以积极阻止,当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之际,这些陪同人员便可能需为自己的失职付出一定程度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法律赋予他们需要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及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等。 此外,若在明知驾驶员酒后驾车的前提下仍放任其无视法规,这些生活中的“朋友”很可能会遭受行政处罚,例如被警告,甚至承受高达5元至5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为了避免此类尴尬局面的发生,一旦发现车辆上有人饮酒,陪同人员应当负起重要的责任,积极劝导驾驶人停止酒后驾车,以此来保证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