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法规,拘役的执行时间应自判决执行之翌日起计。
假设在判决执行前曾有先行羁押之事发生,则每一天的羁押可以视为相当于一天的刑期,进行折抵。 具体而言,当判决生效且相关执行程序及手续完备之后,便可实际启动拘役的施行人。 然而,如果在判决宣告之前已经实施过羁押行为,那么这些羁押期间将被视为已抵扣部分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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