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随身物品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案人员遭受刑拘之初,其个人财物通常情况下将由负责本案的公安机关精心保管。
我国公安机构会逐一对这些物品进行详实且公正的登记工作,并编制详细列表予以记录。 若这些所谓的“财物”与案件本身并无关联,经过解除刑拘程序之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完璧归赵,返还给涉案人员或其亲属。 根据该法典的明确规定:在侦查过程中,任何可能有助于揭示犯罪嫌疑人罪行的财务及文件资料都应该被查封、扣押起来; 凡与案件主线扯不上关系的财物和文件资料,则不应予以查封、扣押。 对于已经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资料,我们应慎重对待,细心保管,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封存,切勿随意使用、调剂或是损毁它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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