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刑事拘留适用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逮捕与刑事拘留皆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然而这两种手段的适用前提条件却是大相径庭的。
一方面,刑事拘留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或正在实施犯罪行为中,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 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犯下罪行; 在个人身边或者居住场所之中发现了与罪行相关的重要证据; 犯罪行为发生后,嫌疑人试图自尽、逃跑以及在逃匿状态; 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情况; 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和身份信息; 有流窜作案、反复作案甚至群体作案重大嫌疑等。 另一方面,逮捕则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已有确凿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仍不足以有效防止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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