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了只是参与什么都没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刑事拘留指控时,若当事人宣称其仅为轻微参与者,并无实际作为,此类情况需慎重对待且综合考量诸多因素进行判断。
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定义相关参与的性质及程度,即便并未牵涉到直接的犯罪行为,也有可能存在协助、教唆或其他辅助性事件,进一步对罪行发展产生推动力。 从法理层面来说,刑事拘留乃是一种强制性的司法程序,代表着公安部门认定了当事人涉嫌犯罪。 然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经过严谨细致的调查取证以及证据审查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