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犯刑事拘留几天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缓刑期内再次触及法律红线,从而遭受刑事拘留的罪犯,其实际释放时间则须视具体个案的情況与调查进度而定,无法予以统一概括。
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期间,若经查实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不足以承担刑事责任,通常会立即对相关人员予以释放。 相反地,若有确凿证据证实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过37天。 在此期间,可能会将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亦或是获得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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