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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第38天会放人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拘满38日是否应予释放需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通常来说,刑事拘留的法定最长时间为37天,在此期间若司法机关未获得检察官授权进行逮捕,或检察官未做出准许逮捕的裁决,即应释放被捕人士。
然而特别的情况下,例如新发现了特定犯罪行为和实质性证据,导致刑事调查手续期限需要重新核算时,在第38日释放被捕者的可能性并不绝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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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