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刑事拘留多长时间批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通常流程,如果公安部门认定有必要对某位被拘留者进行起诉,他们应在该案被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交由检察官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然而,对于某些特殊事件,例如涉及到跨区域或多次犯罪行为,或者是大规模团伙犯罪等重大案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需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必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公安部门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