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刑事拘留怎么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异地行使刑事拘留权力时,必须依据严谨的法定程序进行。
首要步骤是,行使刑事拘留权力的决定机构一经做出决定后,即刻会向被拘留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发出相应通知以执行该项权力。 接到这一指令的执行地公安机关,应依据相关规定马上对被拘留人员实行羁押措施。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行机关还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员的亲属,向他们解释清楚拘留的原由,以及羁押地点的明确信息。 若为异地执行拘留,则拘留期限须从执行之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