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三天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紧急情形之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关于刑事拘留三日后的发展走向,大致存在如下可能性:若侦查机关在此期间获取到了充分的证据,犯罪嫌疑人便有可能得到批捕,并将持续受到羁押以进行更为深入的侦查与审查起诉程序; 反之,倘若证据尚显不足,便有可能改变现行的强制措施,例如采纳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此外,还有可能在三日内成功排除了其涉案的嫌疑,进而获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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