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拘留37天后,能否得到赔偿事宜需依实际情形而定。
若经查证确实属于无辜者或存在违法拘留行为,便可依法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 然而,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其适用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 若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在缺乏充足证据或未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对涉案人员实施了长达37天的刑事拘留,从而使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则该涉案人员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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