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对象不服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对相关决议持有异议,可尝试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救助与救济:
首先,涉案人员拥有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公安机关将依据法规对其申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如若发现申诉理由充足,便有可能重新启动案件调查程序。 其次,犯罪嫌疑人也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实施监督权能。 作为法律监督机构的检察机关,具有对公安机关所作的刑事拘留决议进行监督的职责,倘若发现该决议存在不当之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