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应该注意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遇有法定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关于刑事拘留,需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具备法定的事由,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等。 其次,拘留的决定与执行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并向当事人出示拘留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再者,拘留的期限通常不超过37天,若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员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日至4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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