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之分,其关键差异在于犯罪分子是否对被绑架者实现了实质性的掌控。
举例来说,倘若行为人已成功掌握了被绑架者,那么便可被判定为绑架罪的既遂状态。 即便在此过程中并未向被绑架者的家属或任何第三方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非法请求,亦不可抵消既遂的法律认定。 然而,若是行为人在主观意志之外,无法真正掌控被绑架者,则将被视为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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