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能不能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警一般不会直接行使刑事拘留权。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通常由公安机关内部专司刑事侦查工作的部门依照国家法律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相关程序作出决定后予以实施。 而交警的主要职能则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提供必要的交通安全服务。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交警在执行公务时发现了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线索,他们将会把这些案件移交给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由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刑事拘留等其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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