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依据的写法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指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院在面对其直接受案之案件,以及在侦办过程中所遇法定紧急情形之时,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依法实行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限制措施。
关于刑事拘留依据的书写方式,大致上应涵盖如下重点内容:首先,必须明确记载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如生年月日、性别完整及具体号码等等; 其次,务必详尽叙述案件全貌,其中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等关键要素; 再次,须详细阐明实施刑事拘留的理由,例如犯罪嫌疑人存在销毁、篡改证据、串通口供或逃逸等潜在风险等; 最后,还需注明相关证据线索以及初步侦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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