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案之案件的调查阶段,出于应对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之需,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而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处分措施。
下列几种情形得以解除对刑事拘留者的羁押:1.发现在对其进行拘留之时,被拘留人的行为并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2.案件的事实情况模糊不清,且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 3.被拘留人的罪行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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