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治安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的基本规定:凡构成现行违法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性拘留措施。
例如,正在筹备实施犯罪活动、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被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存在犯罪行为的; 在其周围环境或者居住场所内发现有确凿的犯罪证据等等。 而对于治安拘留的适用条件,通常是行为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如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益以及财产权益等,应当承担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并且处罚形式为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