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计两次刑事拘留构成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罪犯被判入狱服刑。
这种法律手段实际上是一项临时性且具有强制性质的措施,旨在稳定并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正常运作与进展,而非代表对某一犯罪行为所做出的最后定罪判罚。 对于某个特定的案件,是否应当判刑取决于全面深入的事实调查、严格的审查起诉以及庄重严肃的法庭审判等诸多法定程序中获得的各种证据材料,以及这些证据能否有力地证明犯罪者的确犯下了某项罪行,并且需要对其施加相应程度的刑事制裁。 只有在所有条件均符合原则的前提下,法院方可依法作出确定罪犯有罪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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