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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几天变更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被拘禁者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被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核和批准逮捕,但当面临特定情形时,这一期限可顺延一至四天。
另外,对于那些流窜犯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罪犯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则必须将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到长达30天。
当公安机关收到他们提出的逮捕申请书之后,检察院应在七个工作日期限之内,对其申请做出批准或拒绝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
然而,如果案件仍需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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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7: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