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前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程序的运行过程往往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阶段:首要环节在于,倘若公安部门或其他依法履行职责的机构积累到足以支持立案或接收到举报案件,将会展开初步的调查研究与审慎判断。
这一过程包括对证据资料的搜集整合、对相关涉事人员的详细访谈等。 若确有足够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以及追究相关责罚的必要性,便需致函制发《呈请拘留报告书》,详尽载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资料、案件详情、执行刑事拘留的原因及法律依据等,并且交由县级或者更高级别的公安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 其次,在经过正式批准后,应当颁布发布《拘留证》以示行动合法性。 实施拘留行动之际,务必于逮捕对象面前口头宣布并展示《拘留证》,同时督促被拘留者在《拘留证》上亲笔签署姓名及手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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