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之前是否需要传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刑事拘留前,并不是必须要先行实施传唤。
传唤并非是法庭启动刑事拘留的必要程序步骤。 传唤乃是司法机构向诉讼当事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法庭接受询问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案件情况紧迫、证据确凿或犯罪嫌疑人有逃逸倾向等,公安机关有权直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无需经过传唤这一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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