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宣布即为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宣判并不能被视为即时生效。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管理的案件,在进行调查搜证的过程当中,遇到了法律规定之中的紧急状况时,为了对现行犯或涉嫌严重犯罪行为的人员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手段措施。 在宣布实施刑事拘留之后,仍然需要完成一系列相关的手续和程序流程,比如将涉案人员移送到看守所予以拘留等待后续处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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