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小三刑事拘留多少天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涉嫌违法犯罪而遭刑事拘留的情形下,通常来说,公安部门对于已拘留的人员,若认定其有必要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后的三日内,向上报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但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提请审批的期限,延长期限最长可达一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累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需自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驳回请求的决定。 倘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须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稳妥地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总的来说,从刑事拘留开始直至案件结束的整个流程所需时间,会受到具体案情及法律程序推进状况的影响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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